摘要:
中国传统写作中的常规方式是将人声与其他声音混在一起,而不是将其作为一个类别化的现象来单独思考。因此,本文的策略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追踪不同的“人声模式”(models of voice)的出现。中国早期(公元前五世纪至公元一世纪)的经典著作中对人声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是存在于儒家关于音乐和诗歌的表述中的“表现性模式”(expressive model),另一种是《黄帝内经·灵枢》中的“生理学模式”(physiological model)。儒家学派早期作品中,声音没有被挑选和甄别出来,也没有被定义或赋予特殊地位,而只是被暗示,被归入人类声音和运动表达的无差别模式中。《黄帝内经》则提供了一套对发声器官的详细描述。在六朝(公元三至五世纪)的宫廷文学中,作为自然乐器的一种,人声模式在几个有意思的方向上得到了发展,出现了“肉声”“啸”“语音作为固有的音乐”三种模式。清代徐大椿的《乐府传声》中,可以看到将具有自主性的人声作为分析类别的最充分的表达。它主张使用现代的技术方法训练人声,作为修复过去和现在音乐之间的断裂的理想化工具。在徐大椿的戏曲观中,只有两样东西是固定而不可改变的,不是旋律和节奏,而是调式和模式系统以及对演唱口型方法的需要。只有发出音响的人声才能使人类的微观世界与宇宙的宏观秩序协调,使人类的治理与圣王的教义一致。但不仅如此——只有训练有素的戏曲的歌声,通过对人类天生拥有的发声工具的完善,才能实现人声的这种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