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主义/实在论”在不同语境中可能会有众多不同指涉,但我们大可将它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第一种常见于艺术和政治领域,它倾向于将“真实”定义为无可被否认的丑陋的生活事实。我们可称之为“内在实在论”。第二种在数学中最为显著,它倾向于认为真实比任何现象界的事物都要优越。我们暂且称之为“超验实在论”。哪种实在论才是建筑学应当遵循的模式呢?答案为两者都不是。这是因为内在实在论观照下的建筑学往往“抽离”(overmine)建筑物本体,而将建筑物本身化约为它的功能或设计;而超验实在论则是将建筑物“解离”(undermine)为每座伟大建筑物都具备的几种功能元素,甚至是几何立方体。反之,我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现实主义建筑需要形式和人的功能的“不纯”混合。本篇论文由此对伊曼努尔·康德过分强调“纯粹性”(purity)以至将其与“自主性”(autonomy)混为一谈的美学观念提出了重要质疑。康德所说的纯粹性,实际上是指两种特定的实体的分离:(1)人的感知,(2)其余一切事物。在这一方面,他遵循了现代哲学的中心教条,认为人类是一种与宇宙其他物种截然不同的物种,会自动污染所接触的任何东西。因此,康德认为建筑不能被称之为纯粹的美,因为在他看来,建筑具有使用价值,而这一事实使它不再是一种纯粹的审美现象。康德因此而忽略的是,人类观察者与其所观看的艺术对象已然成为一个独立于环境的新的第三对象,哪怕它的两个构成元素(人类和艺术对象)不再彼此独立。